飞马商务会展服务有限公司
|
日本商务签证 |
|
以下是申请短期商用等签证时所需要提交的材料。各个材料的有效期均在发行后3个月以 内(材料上如果有有效期,则应在有效期内提交)。申請需要通过本馆所指定的代办机 构办理。 1. 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1) 签证申请书(贴付照片,2寸白色背景) (2)护照 (3)暂住证(只限于户口不属于当地管辖区内的申请) (4) 职业证明(只限于持因私护照的申请者) (注:因私护照以外的申请者应在提交照会的同时付上注明申请人所属单位、职务的名单。) (5) 所属单位的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只限于持因私护照的申请者) (6)户口簿复印件 2. 日方邀请单位应提交的材料 (注)原则上邀请单位应为法人、团体、国家或地方政府。但是,当大学教授以公务为目的进行邀请时可以认定为邀请单位。 (1) 招聘理由书(样式可下载) (2)停留日程表(样式可下载) (请尽可能详细制作。可参照填写实例。) (3)身元保证书(样式可下载) (注)以业务为目的、且邀请人为日本国政府中央府省厅的课长或大学教授级别以上的人时,可省略身元保证书。如果申请人持因公护照申请,可以省略。 (4) 关于邀请单位的材料(国家或地方政府邀请时无需提交。如果申请人持因公护照,可以省略。)
(a)已登记注册的法人单位:
法人登记簿謄本(发行后3个月以内) (b) 没有登记注册的单位:以下1.或2.项中的任何材料均可
(c) 大学教授邀请时:在职证明书
日本驻华使领馆及签证指定的代办机构
|
| 欢迎光临 |
|
|
展会类别 |
签证官方网站 |
地址:福州市长乐中路296号兴川大厦308室 电话:0591-83953627 传真:0591-83951657 Email: fairfamous@163.com
|
更多国家签证 |
|
|
展会图片窗 |
|